2007年2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三家航空公司承诺:每半小时向旅客通报延误航班信息
任芳

  据新华社  昨日,中国航空集团公司、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、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共同承诺,在航班延误时,每30分钟向旅客通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。
  在国务院国资委举行的中央企业“优质服务年”活动新闻发布会上,东航承诺,其航班正点率将处于国内航空运输企业领先地位;南航承诺,航班延误时,将第一时间按照顾客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通知顾客航班动态信息。
  中航和南航同时承诺,购买国内正常全票价的旅客,无论何种原因发生误机,其客票概不作废,并将根据旅客需要免费改签后续航班。此外,南航承诺航班起飞前退票免收退票费。
  南航还承诺,航班到达后,根据停机位置15至20分钟内交付第一件行李;如果在航班到达后7天之内无法向旅客交付行李,按规定办理赔偿。
  对于能否保证航班正点起飞、航班延误是否赔偿等问题,3家航空公司均未做承诺。国资委党委委员李寿生解释说,因为这些问题仅靠航空公司是解决不了的,要受到机场、航线、天气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“凡是承诺的就要做到,做不到的就不承诺”。